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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可以说是我人生转折点的一年。我辞去了干了十六年的乡村中学教师的职业,来到福叔在深圳的鞋厂里打工。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福叔是我们村里一个有名的暴发户,上世纪八十年代一穷二白的福叔身无分文的来到深圳闯荡,也许是凭着老一辈、又是农村人的那种吃苦耐劳和敢于拼搏的精神,三十多年下来,福叔不仅有了自己的工厂,也积累了几千万的身家。

也许几千万在发达地区不算什么,在深圳这里也是毛毛雨,但对于我们当地可是不得了的事,福叔那时可算一无学问、二无家底,仅凭自己的双手就创造了村人想也不敢想的天文数字,所以可以想像我们村里人是多么崇拜和尊敬他,每次福叔回乡下省亲,村里的干部都会不约而同的来探望他。

说起福叔这个人,今年59岁,和我四叔是发小,以前听四叔(已过世)说福叔从小人就老实,而且干活特别卖力,从不喊苦。和他同龄的伙伴也总喜欢欺负他,但福叔从来都是笑笑,不与他们计较。

如今福叔在村人眼里可算是飞黄腾达了,但福叔为人还是很低调,从来不在人们面前夸夸奇谈,把自己说的多有本事。而世人常道的为富不仁这点,在福叔身上也截然看不到,话说福叔在深圳这种灯红酒绿、物欲横流的大都市里生活了三十多年,但可贵的是还充满了乡下人的那种质朴,他热心村里的公益事业,每年都会给村里的中小学校捐款捐物,并且经常资助常年患有疾病的老人家,总之就是难得的一个大好人。

看到这里,也许有朋友会想之后的篇幅里福叔会不会也也在色欲中迷失。可以肯定的说没有,即使是这类文章,也不是出现的每一个人都会这样,况且这本源自真实生活,虽是小说,还是尽量维持原貌比较好。从心底里,我尊敬福叔,虽然没有文化,没有干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的奋斗史以及他的为人都令我尊敬。虽然平凡,但假如我们所在社会的富人都能像福叔这样,那我们的社会肯定会更加「和谐」。

再回到我怎么去深圳的这件事上。原本在村里也教了十多年中学数学,虽然待遇和某些大城市的中学教师压根没法比(天壤之别),老婆也只是在家门口开着家小卖部,十多年的家庭收入去掉生活费及必须开支,也就存下八万块钱,加上刚起了新房子,到县城置办了些新的家具,也就所剩无几了。

恰巧去年春节,福叔回家省亲,顺便探望了重病在床的四叔(说到四叔也真够倒霉,人辛苦了大半辈子,前年末的一天下午,骑着电瓶车喝了点酒去小学接大孙子,结果去的途中被一辆施工车给撞了,当时就伤得很严重,给转到县城医院,后来估计是工程老板把相关部门都送了钱,四叔反而因为醉酒横穿马路自己承担了近半的责任,人家赔的钱全用上,自己家还背了十多万的医药费),钱花了,人也没治好。

福叔因为和四叔从小就非常要好,承担了所需要的医疗费用,还给了我堂妹一家二十万元,让他们夫妻两口子和四婶好好过日子。四叔走的那天,福叔还特别来到我家,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去深圳,给他厂子里打打下手,记得他是这么跟我说的:「珠娃呀,你也是咱么村里有学问的人(这里不好意思解释一下,兄弟名字里有个珍珠的」珠「,从小父辈们都喊珠娃,后来长大了尤其外地上了大专回来了别人都不这么喊了,四叔还是一根筋改不过来,去我学校里看我,还当着宿舍同学的面这么喊,弄得我很不好意思。

另一件就是九十年代初期,我们村子里还没几个能上到高中毕业再考取外界的高校的,兄弟不才,虽然只是个专科院校,但那年村子里总共就两人考取。因此四叔一直把我当有学问的人看待),有没想过跟我去南方发展一下,你现在还不到四十岁,也有知识,只要用心,将来肯定能混得有出息的。」本来也就打算这样一直当个教师,虽然钱不多,但养家糊口也够用,但看到四叔这场飞来横祸一下子花了这么多钱,人民币的价值似乎在我的脑海里瞬间大幅贬值,万一将来有个什么,又或儿子长大上了大学,那般吃穿用度怎么是我们这种家庭能承担的啊。想着现在正值壮年,何不拼他一下呢,再说四叔也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总不会害我啊。于是和老婆小彤商量了一下,就决定年后和四叔一起南下。

记得临行那晚,我和小彤在床上酣战得天翻地覆,仿佛想把那几个月的电都充完一样。我握着她白嫩的脚丫,又吮又吸。不知道为什么,从小我就喜欢盯着女人的脚,小彤虽然是个村妇,但一双小脚却保养得很好,光滑细嫩,然而平时也未曾发现她特别留意,这大概是无心插柳吧。

我这个毛病不晓得是怎么养成的,上学那会儿,也读过图书馆关于弗洛伊德的相关着作,比如《梦的释义》,《日常生活的心理病理学》,应该是先天后天兼而有之吧。

从上学那年代看见大街上的女孩赤脚穿着当时比较流行但却朴素的凉鞋,到现在看到的女性赤脚踩着各式各样新颖诱惑的凉拖、凉鞋,我的肉棒就非常兴奋,非常想把她们的脚趾和脚丫放在嘴里吮吸,摩擦自己的肉棒,然后把大量的精液射在她们的脚掌上。现在年龄虽然大了,但这种爱好不但没有减少,却与日俱增。

说到底,sis的那些电影对我的推动作用也不小。

因为这个毛病,平时工作中也会遇到很多女性光脚,好在本人克制能力算很强,总不会刻意盯着女性的这些部位驻留太长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据说李敖也很恋足,看来着名学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也超脱不了俗界)。

话说初到深圳那会儿,福叔带我认识了一下他的厂子,给我安排做库房管理员的下手,因为库房比较大,负责的师傅带9个保管员(我也算一个),而且我主要是代替离休的一位老李做做进出库记录的工作,重活师傅也很少安排我去做(大概是福叔关照的吧),所以每天工作任务也比较适中,至少比在村里当老师轻松很多。

住的地方,我开始想住在工厂宿舍或者找一个便宜点的小套居室。但福叔这时候似乎又帮我安排好了:「珠娃,去我家里吧,反正地方也大,青青(福叔的女儿)也不在我们身边,你和我们住在一起,正好有个照应,花婶和我都没拿你当外人。」听福叔这么说,心里虽然很愿意,条件又好,又不得花钱,但想想还是婉言回绝了福叔。因为毕竟初到此地,已经处处受到关照,再住到老板家里恐怕厂子里其他人都会对我有点看法。福叔见我一直推辞着,也就说:「那好吧,反正你要来可以随时搬过来。」说到宿舍,没想厂里职工宿舍正在搞基建(福叔这个人真是少见的老好人,这年头碰上这么个老板算是工人阶级的大幸了,想想富士康的同胞,默哀吧),老工人大多在本地都有家室,外地的年轻员工都领了暂时性的住房补贴在厂附近合租。我一个人都不认识,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地方,一时真犯了难。后来同事张师傅通过开中介的老婆给我在距离厂附近十公里左右的地方找了个旧式小区的小套住房。虽然陈设比较旧了些,但至少在乡下长大的我来说也比较适应。

吃住都解决了,只有埋头工作了,就这样干了大半个月,白天上班,有时晚上还和福叔一起出去应酬应酬,我虽然不懂什么,但也能给福叔带点酒。有时早下班回来了就去附近的网吧上会网。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这话一点不假,虽说跨进四十不惑的年龄段了,但原来每周和老婆的两次性生活是少不了的,周三和周六是我们约定好的时间。

现在老婆不在身边,果然觉得难以忍耐。怎么说也是少了五六次做爱啊。尽管每晚都会和老婆打打电话,但老婆不善于打情骂俏,更多的是比较关心我的生活起居。而且要她做十几个小时的火车赶到这里那更是不切实际。

就在这种煎熬中又过了半个多月,转眼,都三月中旬了,南方这里的天气也比较暖。这个时节大家都穿着一件单衣,一点也不冷。到了晚上,特别是那些比较热闹的地方,总会有很多「职业女性」出现,以前没来深圳的时候就久闻大名,来了之后果然名不虚传。

看到这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老婆又不在身边,不禁感到心里非常痒痒。

终于,理智被欲火战胜了,我决定找个女人泄泄火,好把这些天一直压抑的性欲好好发泄一般。

想着想着,就来到和福叔上次陪客人吃饭的一个餐厅那条街,一直向北走是个电玩城,旁边的一条直弄堂里面开了很多家花花绿绿的按摩房、理发店。这也算个比较有规模的「红灯区」了。看着那些店门口的小姐一直向外招徕着生意,大多是年纪在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其间也被几个小姐拉了一下,但我想到毕竟人生地不熟,万一是黑店,进去被宰怎么办?于是便撇开她们,继续沿着胡同向里走,路上也三三两两的遇到些妖艳的女人,不时的搭讪着像我一样的「过客」。

但我看她们不是长相实在不能恭维(解释一下,对女性相貌要求并不高,只要人看起来比较干净,不过分磕碜就行了),就是表现得太做作,毕竟也怕得病。

无奈只得继续走着。渐渐走到了弄堂尽头,周围也没有什么人了,难道今天运气这么背,找个小姐都找不到。

正当我叹气之际,耳边传来一阵轻柔的声音:「先生,你需要服务吗?」我循声看去,突然眼前一亮:倒不是遇仙女了,只是那个朝我说话的人正是我喜欢的类型。只见胡同右面的路灯下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子向我走来。她缓缓靠近,仍然怯怯的说:「先生,你要服务吗?」我这才定睛打量着她。这个女人穿着一套纯白色连衣裙,赤脚踩着中邦坡跟凉鞋(无带,根据妻子穿这种鞋估计,这女人身高比妻子略高些,在1米62左右),她大约三十七八岁,盘发,面貌还算清秀,没有涂很浓的唇膏,仅仅是素颜。体态也属于丰腴的类型,胸部耸得高高的,露在外面的大腿和胳膊在路灯的照耀下显得很白。

我愣了一会儿神,女人却依然在等着我的回复,我连忙回过神来:「恩,价钱怎么商量。」女人先是有点欣喜,随后眼神又变得黯淡起来:「快餐50,包夜100。」「那我包夜吧。」女人轻声问道:「你有地方吗?」听了这些,不禁感到有些奇怪,难道是刚出来的,随即回复道:「有的。」「那好,我跟你走。」女人依旧细声说道。

于是我搂着女人的肩膀,开始往回走。女人开始竟然还不自觉的颤动了一下,然后便依从的由我搂着。虽然来这种地方的男人多半没有什么好事,但我始终不愿意让别人认为自己是个单纯的嫖客,也许在夜幕下,离开了这里,我们会被认为是一对平凡的夫妻。

就在我们走到弄堂中央的时候,刚才的几个站街女看到我搂着这女人,竟然愤愤的在背后骂了她几声:「不要脸的烂货,到别人地盘抢生意。」说的是广东方言,当时我大约听懂了一些单词。然后竟然发现女人似乎很怕她们,抓着我的手臂,加速向前走去。那时,我心里不由对她产生了些同情,真可谓「同是天涯沦落人」啊,只不过我的境遇要比她好很多。

我们到了公交车站台(穷啊),等到了回去的车。坐在车上,我发现她只顾望着窗外,我注视着她一双略带忧郁的眼睛,不禁对这女人更加感到好奇,她的长发齐肩,似乎洗过,洗发露的味道很香。就这样注视着她,突然她发现我在看他,便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不觉过了多久,到了终点站,我就像刚才一样搂着她的肩,和她一起向住处走去。到了门口,我开了门进了屋子,女人先打量了一下,然后便脱下鞋,赤脚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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