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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否认曾很介意他有过那方面的经验,而且不止一次,这令我觉得很恶心——光洁美玉上的斑驳瑕疵——怎么也修复不好了。

他似乎也很担心我会嫌弃他,常常羁婆地制造种种假设,诸如“文夕,有一天你终会后悔怎么当初会选了个二手货;文夕,你一定会烦我的,我学历不高,层次又低,如何配得上你;将来,你会对我说,林可,你回北京去吧,我不要你了”之类沮丧的话,好像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加心安理得地和我在一起。

我对此类有点激将味道的言辞从不置可否,这多少让他有点无可奈何——骗取不了我的承诺。

虽然我的社会经验远没他丰富,但这些年来法律专业的学习让我学会了更多的理性和慎重。

人是需要感情的,饶是我极具克制力,也抵挡不住他强烈的攻势,我竟疯狂地爱上他并接受了他。

我可以将他的过去抛得一干二净,毫不在乎他的生命里有过刻骨铭心的女人——至今他还深爱着她。

我不以为意,只要此刻他心里有我,管他下一秒是否想念她呢?也许下一秒,我也在恋着谁呢?和他谈判了大半年,最终我们好不容易在同居问题上达成了协议,但是我和他都觉得很受委屈。

他要求和我做爱,我坚决反对;他说可以退一步进行口交,我却认为那是更加越轨,更加过分的要求,于是把他狠批了一通。

有好几天我们都为此闷闷不乐的,他在电话里试探我的态度,我依旧不松口,这是明摆着的事,只要一答应将会造成堵不住的漏洞,决堤的灾难啊!然而,我还是爱他的,不忍再令他为难,于是向他表示除了上述两项之外,其他皆可商量,已经算是我的最大让步了。

可他仍然带着很大的不满足,勉勉强强地同意了。

搬进他租的房子的第一天,我们一同上街买了好多对方爱吃的菜回家去烧,我的手笨得可以,连刀也不会握,让他笑话了老半天:

“以后怎么做家庭主妇呀?”

“我说过要做主妇吗?我喜欢过单身贵族的生活,你呢,去找一个笨女人伺候你吧!”

我嗔怒道。

他似乎对绊嘴已经习以为常,在和他认识的半年多里,我们常常这样打情骂俏来消磨时光——也许对我而言是种浪费,我曾许下心愿要找一个善谈文学的鸿儒来做我的男友。

而今,在他的面前,我只能小心翼翼地择题,惟恐谈及文学、法律后挫伤他的自尊。

他在厨房忙碌的时候,我悄悄去了他的房间,一切都摆放得很安静,没有丝毫的紊乱。

我发现一只抽屉上挂着把钥匙,未锁,好奇心让我忍不住将他拉开。

里面有一本影集,一个相片框架,其他零碎的东西如身份证、月票、还有过了期的麦当劳优惠券,生活的精彩莫过于此吧——平淡、琐碎,但却那么真实。

翻开影集的时候,我已经意识到可能会看见什么,而那个“什么”足以让我嫉妒——女人的天性吧。

她长得眉清目秀的,但却不是很青春的那种,略显苍白的脸加深了岁月在她脸上刻下的痕迹。

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她的话,我宁可用丰韵而不用成熟,这也许是他沉溺于她的世界的重要原因吧。

一阵复杂的思绪未完,听见他在厨房里唤我了:

“文夕,在干嘛呢,快来帮我啊,我可不想现在就成家庭主男了。”

然后便是一惯的清脆的笑声,很悦耳,让我的心里充满了暖意。

我飞奔到他身边,从背后揽住他的腰,紧紧抱住他,将头靠在他身上低语道:

“林可,我好怕有一天会失去你哟!”

他回过头来,捋了一下我的脸:

“小傻瓜,你看我们现在不是在一起了吗?我还要你每天做饭给我吃,替我洗衣服,你呀,想逃也逃不掉啦!”

他开始吻我,舌头很灵动地在我的口间穿梭,而我只是微微闭上双眼,任凭自己的唇和舌在他的掌控之下。

他仿佛很不满足,继而用他的牙齿向我进攻,好像要把我整个人都吃进去才好。

我的唇被他咬得有些疼,把头往下一偏,躲过了他的再次高潮。

“怎么了?”

他的声音变得很低很低,温柔缱绻的样子。

“我饿啦,再持续下去恐怕没力气了!”

我故作娇态。

“呵呵,那你晚上可不许耍赖了吧,那时可是精力旺盛的,得让我舒服才行!”

“坏东西,你就想着打我算盘!”

我生气地告诉他,

“你再这样,我可要翻脸了。”

“这么快就反悔了?你答应过我的,让我舒服的,要不我让你舒服也行,两者必须择一!”

他又开始和我软磨硬缠了,真拿他的执着没办法,当初他不就是用这招骗到我和他同居的吗?晚餐做得还算精致,但却不怎么可口——能指望他吗?我也是喜欢懒惰的女子,对古代女子应当具备的像任劳任怨,服侍男人,从一而终的所谓传统美德向来不屑一顾。

假如我以后赚的钱比他多的话,更是掌握着财政大权,没理由听他使唤。

越想越美,抬头看他时却惊觉他的脸色并不如刚才那般喜悦了。

莫非他看穿了我的心思?然而我为他想想,一个大男人总受女人的摆布未免太窝囊,若是在女人面前丧失了自尊心按才叫可悲哩。

多半那个女人也不会得意太久的,因为男人最终可能会选择离开她,宁可找一个不如他但却对他千依百顺的女人。

这倒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在一般情况下,男人还是比较喜欢聪明点的女人的,但聪明不等于犀利,犀利的女人会让男人望而却步,知难而退。

爱玲当年不是因此而过早地失去了胡兰成吗?我有些悲哀,惘惘地看着眼前的他,不知道我们的将来会是什么样子。

没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告诉过他我心中的一个愿望:和喜欢的人坐在一块儿看电视。

我的这个要求看似简单却很难做到,因为我要的是纯粹的看电视,其他什么都不允许掺杂近来。

世界上的事往往越简单越容易出错,越单纯就越难把握。

在他怀里坐着的确有些不自然的感觉,毕竟我从来是不随便和人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的。

半晌我们都没有说话,静静地倚着对方时刻感觉着对方的唿吸和心跳。

我认为这就是一种很深刻的幸福了,至少不是低级庸俗不堪的。

我和他认识那么久,几乎每晚通电话时都要向他灌输精神之恋,高尚爱情,他不以为然,却也无法强求我什么,只要他还宠着我——其实我也真可怜,如此单薄的资本终将会输了他。

“文夕,那个女孩爱我身上留下的可远不止我让你看的存放在我皮夹里的相片啊,你要知道,那比物质的东西要深远得多!”

“又想向我施加压力啊!你别再提那个女孩了,我不喜欢拿她和我作比较,我可没她那么懂得投你所好;我不止一次跟你说过,你去找她吧,反正你还爱着她,从不曾停止过对她的想念,我不介意的,我可以马上退出你们两人的生活。”

“生气啦!就这么容易生气!”

我也不知道为何,一想起那个女孩的模样,心里怪难受的:

“哼,生你气,我还嫌不值呢!你不要总是那么自信,听听王力宏的那首《你以为我是谁》吧,我没那么容易被你征服的!”

我有些激动,虽然我对自己略显不冷静的言语有些后悔,但也实在是心头压抑很久后的一种释放。

“文夕,我知道你心高气傲,根本看不上我的,那就忘了我吧!”

看着他一脸认真的样子,我心下一阵难过:

“忘了你?你是说真的?”

“真的。”

“你明知道这已是不可能的事了,而且我也不舍得。”

我的心突然软了下来,想起半年多来他对我种种的好,我已经习惯了这个每天在我生活中出现的男人了。

往事果真是催人软弱的特效药,我几乎要掉泪。

“我也舍不得啊!”

他把我按倒在床上,然后在我耳边柔声道:

“还记得你答应过我的事吗?让我帮你除下内衣的。”

“小淫贼!”

我回了他一句。

“小淫贼你还那么喜欢?”

“喏,你自己承认你是小淫贼的噢!”

“那你承认你那么喜欢我了吗?还说不被我征服!”

边说他边解开了我的内衣,

“文夕,你的还真不小哎!”

“你说什么呢你,小坏蛋,坏死了你!”

那种淫荡的色情男女发出的笑声,我向来嗤之以鼻,现在看来,有些事没必要太计较的,大概在多数男人眼中这些事就和吃饭,喝水,撒尿没什么两样。

他们说这就是生活;我说,这是过的下等生活。

李碧华好像有句名言,说她所追求的是过上等生活、付中等劳力、享下等情欲,很有个性的女人吧,但我也觉得她还是太犀利了。

“林可,今天算是遂了你的愿了!”

“那你就把那件事也一并应允了我吧!”

“又来了,老跟我讨价还价的,那件事我绝对不让步的,别再提了!”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主动给我的!”

“那你慢慢等吧,怕你等白了头,空悲切啊!”

“那倒不会,我身边并不缺女人。”

“哦——是么?那你大可以把她们带到这里来满足你,我不介意的,免得你难受得克制不了时老在我耳边啰里啰唆的,同居可没有义务做那些的!”

“同居不做那些做什么!你这个小妮子,真拿你没办法!不过我要真带她们回来,你不介意?不吃醋?”

“我虽然不大乐意,但也总比看着你痛苦要强啊;另外,比我上次的提议好——带阿猫阿狗来满足你——哈哈!”

“小文夕,你这么坏呀!我今天非得把你上面折腾死不可!”

天哪,他真的那么霸道地抚摸我的身体,在我的乳头上不停地吮吸,手也在不断地下滑。

我抓住他那只下滑的手:

“不许你乱动了!”

他又反抓住我的手朝他的下身移动。

我顿觉心闷,直想呕吐:

“林可,你不要这个样子,我讨厌被人强迫做我不喜欢做的事。”

看着眼前这个一身赤裸的男人,我迅速起身,穿好了衣服。

和他在一起的第一晚并不让我们欢欣,我恨他对身体的渴求和欲望,而他看来也是对我的再三推搡拒绝而反感。

我们是很难长此以往地生活下去的。

我怕我的防线终究是脆弱的,抵不过他连番的攻势。

记得一位情场老手说过:女人不答应的时候男人要想办法哄她答应;女人答应的时候男人就可以趁势提出进一步的要求;而当女人沉默不语的时候,则意味着男人可以为所欲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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