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某年某月某日,有大连人与南京人赛蹴鞠于南京,输。
大连人安琦孙日鹏四更夜行,饮酒狎妓,惊动有司,巡捕拘之,舆论哗然。
安琦者,大连人,幼习蹴鞠,司职门将,前朝廷蹴鞠教头米卢氏曾引为国门。
少年成名,颇有积蓄,身材长大,远观有潘安之貌,且年少而多金,大连妓皆爱之,呼之白脸粉面郎君。
孙日鹏者,大连蹴鞠教头,专司体能。
琦与日鹏交好,每相约外出狎妓,琦成名早,多金,为人亦近豪爽,常买单,日鹏等喜之,引为知己。
常数人携妓同宿一房,或同狎一妓,互称“战友”,以示同床战斗之意。
南京,六朝古都,烟花繁华之地;大连,古为苦寒之地,青楼酒肆之繁华远不及南京,故琦与日鹏相约,蹴鞠赛后外出狎妓。
大连虽输,然琦与日鹏游兴不减,待得四更,同行诸人熟睡,既外出寻欢,流连于青楼烟花之肆。
有名妓房曰“嘉年华夜总会”者,妓女如云,嫖客成行。
二人喜,遂入,招妓女数名同饮。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二人虽与左右妓女狎昵,游戏无度,犹感不足,五更,各携一妓,回驿馆奸宿。
琦与日鹏欲四人同房共嫖,四栖四飞,美其名曰“共享”4P”,且出手小气,妓女愕然,不从。
一妓借口酒醉,引日鹏回住处嫖宿。
琦怒,言嫖遍大连娼妓,白脸粉面郎君未曾有如此冷遇,令解衣。
妓曰:1500金,可干。
琦曰:余嫖遍中国,不曾超过800金,脱!妓不从,琦怒,目眦欲裂。
琦者,高9尺,身长大,霍然而起,妓女惧,曰:容我沐浴更衣。
妓入浴,以手机布警讯,言被奸云云。
巡捕出。
琦正张弓开箭,欲行霸王事,巡捕破门入,拘之。
琦两股战战,溺,幸一丝不挂,不曾湿其裤。
日鹏与妓嫖宿于私宅,亦被拘。
大连,蹴鞠盟主徐明之采邑。
事发,明惊且怒。
急令游说公关。
大连蹴鞠势大,次日巳时,琦与日鹏得脱。
其间关节,不可为外人道也。
有大连记霸,曰郝洪军者,亦不能公然袒护之,哀叹“潘金莲怎会举报西门庆”,曰“安琦完全可以说他们在一个房间里在谈论中国足球出路、谈论南京十运会准备情况、谈论张靓颖、周笔畅这些超女……”
,哀其不幸,溢于言表。
然此厮言“俗话说:当强奸不可避免时,那就把它当成一种享受吧!”
,余大怒。
此子道德无存,斯文扫地,本不足为怪,然公然出此论调,鼓吹强奸,着实卑鄙无耻,下流不堪。
余亦叹安琦,少年得志,扬名立万,宝马轻裘,自谓貌似潘安,技艺也颇了得,以我朝候补门将之职逢蹴鞠盛会曰世界杯者,战巴西国蹴鞠队于高丽,十分幸运。
且其出自蹴鞠名门大连,拜在蹴鞠盟主徐明门下,前途大好,位尊而多金。
然其狂嫖烂赌,每况愈下,既贬于大连蹴鞠二队,又不能反省其身,反靠妓女扬名,可惜,可叹。
以强奸之势,开霸王硬弓,嫖资不足却欲强上之,可谓“妓霸”。
呜呼,一代妓霸,横空出世。